(测绘政〔2011〕16号)
为完成学院“十二五”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任务,特别是各类项目立项、学术专著与教材的出版、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的申报、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发表、教学与科研成果的鉴定及报奖等任务目标,进一步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,促进学院稳步发展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资助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
资助主编人3500元、副主编人1500元。
2、资助讲义、实验(实习)指导书的编写
每门课程资助500元(不少于30页,要求规范、内容齐全、能直接印刷)。
3、奖励以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
在一类、二类和三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别给予800、500元和200元奖励。
4、资助教师参加学术活动
参加在国外与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,分别资助差旅费或会务费2500元、1000元;参加国内其它重要学术会议,资助500元。
5、奖励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
成功申报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,奖励团队或项目组10000元;成功申报省部级的,奖励团队或项目组5000元;成功申报地市级和校级的,奖励团队或项目组2000元。
6、奖励教学研究获奖项目
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研项目,获国家级特等、一、二等奖的,分别予以10000元、8000元、6000元的奖励;获省部级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分别予以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的奖励。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的,按最高级别奖励。
7、资助科研和教研成果鉴定
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、教研项目,获得由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的成果,每项予以2500元资助。
8、资助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报
学院教职工作为版权持有人,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功申报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,每项分别资助2000元、1000元和500元;学院教职工作为版权持有人的专业软件著作权,每项资助500元。
9、进行资助或领取奖励
需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相关材料(如专著、教材、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、会议照片、会议邀请函、会议代表证等)的电子版文档及复印资料等。
10、对于取得教研和科研成果的本院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,按相同的办法进行资助或奖励。
11、本措施中论文、科研课题、科研奖励、教研项目、教学成果的类别和等级,按“教人〔2009〕1号《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试行)”执行。
12、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。
测 绘 学 院
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